部门责任处室 |
专利代办处 |
办理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》 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》 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管理规定》 |
受理时间 |
工作日 8:30-11:30 13:30-16:30 遇有调整,提前公示 |
承诺时限 |
7个工作日内 |
办理条件 |
中国人、中国企业或其他组织 |
所需要件 |
1.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(1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; (2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(原件); (3)许可方、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(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事业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; (4)许可方、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; (5)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2.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变更及注销 双方当事人对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变更的,应当提供的文件: (1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; (2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变更协议(原件); (3)许可方、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; (4)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 (5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; (6)许可方、被许可方增加的需提交新增申请人的身份证明(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事业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)。 双方当事人对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注销的,应当提供的文件: (1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; (2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的协议; (3)许可方、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; (4)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 (5)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(两份)。 |
表格下载 |
关于使用修订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表格的说明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本 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文本 |
办理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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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成果 |
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证明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证明。 |
咨询电话 |
022-23039867 |
受理级别 |
市级 |
受理地点 |
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1层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|